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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厅关于继续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3-15

各县、城区、开发区财政局,各代理记账机构:

现将财政厅《关于继续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进一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认真、扎实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一)将宣传、督促执行工作做到实处。

1.开展一次更全面的调查,摸清本地区小企业的数量和情况。2006年全区的调查中我市调查的面非常窄,全市约有10000多户小企业,但参与调查的小企业不到1000户,基本的情况还是不能掌握。为了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掌握面上的基本情况。因此近期将开展一次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调查,参与面要求达到70%以上,2006年已经参与调查的小企业不再重复调查。请各县、各城区、开发区财政局在331前将调查表(附件1)发至各小企业, 4月25前汇总上报我局(附件2)。对调查时尚未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可按财政厅《通知》精神,采用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执行工作,或下发文件限期执行等方式督促其尽快执行,5月底前将处理情况上报我局。

2.广泛宣传。除了通过发文、网站、培训等多渠道宣传外,各地还应探索其他的宣传方法,使广大小企业都知道小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执行要求。

3.加强督促,依法行政。对2006年调查中尚未执行的小企业,应按财政厅《通知》精神执行,对经多次催促仍不执行的,要依法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我局备案。

(二)做好专题培训工作,市局将举办一个师资班,届时请各县选聘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的教师参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要按《通知》要求,对尚未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强制培训。培训结束后请将培训情况书面报我局。

二、各代理记账机构要做好所代理的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如实反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代理记账机构在代理小企业记账时是否已经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未执行的原因是什么?请根据2006年度所代理的小企业记账情况如实填写“代理记账业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情况表(附件3)” 并于425日前上报我局。

上述调查的表格可登录南宁财政网站下载,网址:www.nncz.gov.com\表格下载

各代理记账机构在代理小企业记账时要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做账,有责任向代理的小企业宣传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要求和基本内容,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附件:1小企业执行《小会计制度》情况表

      2× × 县、区(开发区)《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表

3代理记账机构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情况表

 

 

二○○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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