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验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会计基本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小组的考核,确认以下单位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验收合格单位,附验收合格单位名单:
1.南宁市国家税务局
2.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3.南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4.南宁市良凤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5.南宁市被服厂
南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