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验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会计基本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小组的考核,确认以下单位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验收合格单位,附验收合格单位名单:
1.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南宁市新城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3.南宁市新城区津头乡财政所
南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