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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07-6-28

一、行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

        2.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

二、办理对象:报考会计从业资格人员

三、办理程序:

        1.报名前15天左右南宁市财政局发布公告,公布当年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和报名的具体时间等事项。

        2.报名时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6月份,(准确时间待财政厅文件下达后再公告),考试时间为当年11月上旬。

        3.考前20天寄、发准考证。

        4.考试结束后,按全区统一时间向考生公布成绩。

         5.考生凭准考证领取考试合格成绩单。

         6.考试合格者,凭考试合格成绩单及相关办证材料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财政局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限:报名期间当天报名当天办结(网上报名则确认交费后办结)。

五、收费标准:报名费:10元,考务费:35元/科;

        收费依据:桂价费[2000]98号。

六、办理地点:南宁市建政路3号旧财政局综合楼一楼会计人员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71—5639809、5643316

网  址:www.nnc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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