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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08-5-6

 
    4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议,部署首批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标志着我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正式启动。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我国是照明产品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改善城乡居民照明条件,对推动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 如果将在用的白炽灯全部替换为高效照明产品,每年可节电600多亿度,相当于节约2200多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0多万吨、二氧化硫排放59万吨。同时,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有利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为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补贴节能产品推广新机制。一是明确由中标企业负责具体推广,推广的产品数量越多,得到的补贴资金越多。二是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用户,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三是将高效照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仅选择的推广企业是行业排头兵,而且推广的产品是达到较高能效等级、质量标准的高端产品。四是加大补贴力度,对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城乡居民按50%给予补贴,使推广产品价格达到一般用户和家庭都能接受的价格,保证推广任务的落实。这是我国首次运用财政补贴手段支持涉及广大消费者的终端节能产品推广,也是财政补贴节能产品推广机制的创新。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标企业现场签订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协议书”。承担首批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企业分别是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有关同志及中标企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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