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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摘 要]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对广西经济快速发展提出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下,广西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发展壮大,如今已成广西经济发展中的一支生力军,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财政体制上存在弊端和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存在,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发展速度慢、企业规模小、融资困难等,严重制约了其在广西的发展。
本文主要从财政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作用的角度进行分析,提出了广西政府应该以财政体制和投融资改革为契机,结合使用财政贴息政策、增加财政投入等政策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从而壮大广西财源基础,增强国民经济后续发展能力。
[关键词] 广西 非公有制经济 财政政策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年增长率达到20%左右,高出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增长率一倍多。若加上外资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超过一半,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下,广西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发展壮大,如今已成广西经济发展中的一支生力军。本文旨在从财政政策的角度,对如何促进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而壮大广西财源基础这一课题进行研究。
一、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作用
随着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的逐步壮大,其对广西经济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增加广西国民经济总量。非公有制经济力量投入到广西经济建设,可以加快广西经济的发展步伐,从规模上扩大整个国民经济的总量。当前广西产业结构中出现了“三、二、一”的结构,即第三产业比重超过了第二产业,这说明第二产业发展总量较低。因此,应大力发展工业为主体的第二产业,其关键途径就是在于动员和利用非公有制经济力量投入工业中去,一方面可以加快广西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广西工业的整体实力。
(2)促进广西产业结构升级。非公有制经济投入到广西经济结构调整中,更多地选择了高新技术产业,初步形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群,正在成为广西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别是在信息电子、生物制药、新材料应用等方面,有利于广西产业结构的提升。
(3)培育新一代的企业家。依靠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广西形成了一个以非公有制形式为主体的企业群体,使之成为广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同时,也培育出一批懂经营、善管理、极具创新精神的企业家群体,成为我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一个组成部分。
(4)提供就业岗位。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解决就业问题和国际收支问题就必须依赖非公有制经济力量对经济的投入和参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快企业的国际化步伐。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西区内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吸引了部分外地劳动力资源。
以南宁市为例,截至2006年10月,该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数已超500家,完成工业总产值235.36亿元,同比增长了45%,其实现的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已占全市比重的55%以上。随着一批非公有制龙头企业的迅速崛起,非公有制经济行业结构和领域不断完善,成为该市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和有力支撑。
二、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
(1)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不断提高。目前,广西全区有个体工商户100万户,私营企业2万多户,户均注册资本金分别为8000多元和70多万元,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已占广西国民经济总量的55%左右,成为广西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力量。
(2)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就业岗位不断增加。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实行员工下岗分流,公有制经济吸纳的就业人口比重不断下降,相反,非公有制经济吸纳了较多的就业人口,并在就业人口结构中呈上升趋势。
(3)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增长快。从1995年到2005年这10年间,广西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增加了约2倍,而公有制经济只增加了0.5倍,且增速减缓,体现了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
(4)非公有制工业拉动广西工业增长。从1990年到2005年,广西全部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率为12.13%,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52.66%,集体经济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3.4%,而国有经济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只有3.18%,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广西工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2、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在取得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发展速度慢。改革开放20多年来,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加了两倍多,年均增长12.13%,成效显著。但是从横比来看,广西的非公有制经济整体水平不高,发展力度不够,是在基数十分低的基础上发展的,与浙江、广东、江苏等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省份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2)企业规模小,产品缺乏竞争力。广西非公有制企业大都是从手工作坊式逐步发展而来,存在着企业规模小,产品的品种结构单一、科技含量低,后续发展能力弱等问题。据统计,在广西的15500多家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中,年销售收入不足500万元的小企业占了91.6%,只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工业总产值。即便是最大的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年产值也只有5--6亿元。
(3)企业人力资源短缺,管理水平低。大部分都是私营业主凭借其经验创办的,许多企业仍实行家族式管理,员工知识结构不合理,素质差,难以推行现代化管理,生产经营长期在低水平上循环。
(4)在政府服务和监督方面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及监管部门管理与服务不同步,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违法经营、无序竞争、制假售假等问题;二是税费证管理环境不规范。
三、制约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因素
制约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在财政和产业政策等方面,主要有:
1、 财政体制上存在弊端。主要是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对非公有制企业管得过多,导致企业普遍缺乏活力;同时,较公有制企业而言,财政对非公企业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入又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非公企业的发展。
2、产业存在市场准入歧视。由于我国市场准入政策在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外资之间仍然存在很大差异,使得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在某些行业领域存在市场进入限制。有些项目虽然允许民间资本介入,但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竞争。目前,民营资本基本上集中在一般制造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中,民营投资的产业进入深度不足。
3、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困难。非公有制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原因主要是信用低,规模小,资本金少,透明度低,金融风险大。融资困难使企业缺乏必要的发展资金,无财力吸引高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出现管理混乱,技术水平低下。
四、促进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彻底改变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并存的局面,全面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效能政府”转变,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
(二)提供财政政策支持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离不开高效、有力的政策支持。作者认为,要促进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在财政上应当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增加财政资金的投入,积极构建融资平台,帮助有发展潜力的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发展资金缺乏的困境。同时,创造全民创业和全民创新氛围,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培育自主创新的企业群体。
1、财政贴息政策的实行
从性质上讲,财政贴息属于财政信用的范围,它弥补了项目直接经济效益方面的缺陷,体现了国家的政策意图,是政策性金融的有效工具。
目前广西投资不足,并非缺乏资金来源,而是缺乏有效的融资机制。而通过财政贴息,可以有效地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加倍地刺激民间投资。
(1)可行性分析
第一,对于广西经济发展而言,财政贴息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实行财政贴息可用于那些有巨大社会效益而自身盈利小的企业,可用于前期投入较大、风险较高但又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本地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高薪技术产业,还可用于落后地区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贴息正是对这类企业社会效益外溢的一种补偿及客观条件导致竞争劣势的补偿,保证了微观主体平等竞争的地位,从而提高了广西整体经济的效率。
第二,对于非公有制企业而言,一些具有正的外部效应的私营企业往往由于缺乏申贷所须的不动产抵押和资信等条件,使其融资渠道狭窄,不仅在公司上市、债转股方面享受不到国家的优惠政策,而且其银行贷款利率也比国有企业要高。广西发展落后地区,很多项目需要引入先进技术和进行技术改造。实行财政贴息后,由于财政的优惠政策,非公有制企业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使用权,从而是使那些盈利能力差,又需要适当发展的非公有制企业能够筹措到足够的发展资金,增强活力的利润。
第三,对于银行而言,实行财政贴息,可以减少银行的经营风险,增加银行的收益。一方面,财政在选择贴息企业前,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审批程序,选择的企业要求具有规范的管理和、产值和资产规模以及竞争力较强的项目产品。同时,企业给银行归还本金和部分利息,其余部分由财政支付,银行由于收益有了保证会更愿意向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贷款。
(2)政策的实施
第一,贴息率的决定。贴息率决定了财政贴息的力度,其高低取决于非公有企业所在行业的利润水平及市场利率。行业利润水平及市场利率低时,应提高贴息率,反之则相应下调贴息率。目前,在给非公有企业贴息贷款时,可以考虑将贴息率划分为若干档次,按项目盈利能力和回收期限的不同加以区别对待。
第二,财政必须量力而行。因为财政贴息不同于财政投资,是一种无偿性支出,使社会对其需求具有无限性等特点,所以实施时必须考虑广西各级财政的承受能力。
第三,在实行贴息政策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审计力度,严格抑制寻租现象。财政贴息支持下的政策性融资具有诱人的优惠条件,容易导致寻租现象,产生腐败。因此在政策实施的同时,要建立严密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审计和责任制等约束手段。
作者认为:一是在贴息的项目选择和评审上,应坚持集体审议、专家咨询论证,实行科学决策的原则。贴息的范围应限于具有正的外部性及关系到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二是内部审计方面,要形成一套规范化、科学化的指标考核体系,对资金使用和贴息率做出明确严格的规定;三是外部审计方面,要保证财政监督机构对贴息业务机构的审计和审计部门对财政的审计。
第四,要加强对非公有企业的资产评估,掌握各非公有制企业存量资本和增量资本及整修资金的运行状况。贴息主要用于扶持有潜力的非公有制企业。财政部门应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探索符合广西实际的知识产权作价评估、企业信用评级等融资方式。另外,还要加强贴息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防止企业套取利息,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
2、增加财政投入
首先,要增加对非公有制企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投入,推动产业优化与升级。如:财政可运用中小企业担保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补助资金,实现产业升级改造;对效益好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支持企业重组上市,吸收社会公众资本用于企业发展,实现促成社会资本与产业资本结合的有效途径。
其次,要按公共财政要求,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一是在财政投资领域上,重点投资于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等领域,为企业发展奠定基础条件;二是在财政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式上,逐步改变减免税收、税费包干、变相所得税返还等减税让利的做法,转变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加强政策和信息引导;三是从以往分散的、无重点的投资,转变为重点支持有发展前景的骨干企业,特别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先导产业的支持力度;四是从直接投资为主的方式,转变为以提供担保、财政贴息等间接投资为主的方式。
3、疏通和拓宽筹融资渠道
首先,建议广西财政在编制预算中设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培育有规模、有市场竞争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培育高科技非公有制企业提高科技竞争力、占领技术制高点,培育有一定品牌优势的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其次,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授信制度, 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信贷方式创新, 推行以出口退税、应收账款等为抵押的贷款方式,试办专利权质押贷款等信贷新业务。对符合上市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 要纳入拟上市企业培育范围, 积极推介上市。允许民间资本以独资或股份制形式成立各种非金融类投资公司。
第三,每年可以从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发展基金,用于以后满足企业资金的急需。
4、创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
应该说,非公有制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中最活跃并最具潜力的增长因素。“应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放手发展的方针,消除体制障碍,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服务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努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区经济中的比重”(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因此,作者认为:政府应致力于营造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打造理想的平台。
(1)实行国民待遇。政府应该首先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其次,放宽市场准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待业和领域;再次,给予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同等待遇,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财税政策环境。
(2)加大财政扶持。贯彻公共财政和国民待遇原则,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经济发展资金在扶持对象上不再区分所有制性质,使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获得财政资金扶持,应积极探索财政性资金扶持非公企业发展的方式,例如:对国家优先发展的高科技企业和广西特色的资源开发型产业,通过设立广西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或财政贴息等方式扶持;对申报国家名牌产品、出口创汇、积极筹划上市的企业,则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采取补助前期费用或后期奖励等形式支持,这样做,一方面减少了企业成本,另一方面起到引导作用。
(3)清理收费项目。一是对广西区确定的专门针对民营经济的收费项目按有关程序予以取消,对保留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二是进一步完善收费制度,制定收费明细册,把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向所有企业和全社会公布,广西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举报查处制度;三是以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彻底脱钩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标款分离”管理办法,从制度和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乱收费行为,优化非公经济的发展环境。四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
(4)改进和优化对非公经济的服务。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非公经济服务体系,对该体系的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多渠道加强有关政策宣传和个体措施的信息服务,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有关信息,为其享受财税政策优惠、获得资金支持提供便利条件。
5、鼓励自主创新
广西各级财政应逐年加大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比例,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集中财政资金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新技术推广运用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非公企业占比达90%以上的科技园区为例,由于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科技园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自主创新方面的投入,新财源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据统计,广西高新(园)区共实现工业总产值453.69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产值258.2亿元;共实现利税54.5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利税已达31.2亿元。
目前,广西每年各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的“科技三项”资金的投放仍存在“撒胡椒面”现象,不能突出重点扶持好项目、好企业,且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监督力度不够。作者认为:应探索建立有效的项目扶持、评估和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一方面,整合、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进入自主创新领域,另一方面,强化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一大批创新型企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后续保障。
五、小结
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以上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广西经济的加快发展和雄厚财力的保障。当前,我区经济发展缺乏大产业的支撑,缺乏一大批机制灵活、创新性强、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因此,如何克服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困难,突破其面临的资金“瓶颈”等问题,是当前一大热点议题。
作者曾先后在经贸、招商、财政等部门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现状和今后发展预测积累了一定认识。本文中,作者认为:广西各级政府应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加强其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创造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环境,着力培育中小企业集群,为夯实广西经济基础,增加后备财源提供有力保障。
由于水平有限,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还不够,未能对研究对象的结合点、切入点以及应对措施的可操作性进行深入论证;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就西部地区而言,如何解决公共财政与经济建设投入比例和范围问题以及如何有效扶持非公有制发展等问题仍是一大争论的热点和难点。因此对于文中不足或疏漏之处,敬请专家斧正。
南宁高新区财政局
余 洪
二OO六年十二月
参考文献:
1、财政学 陈共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4版;
2、中国财政理论前沿Ⅲ 刘溶沧 赵志耘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积极财政政策及其与货币政策配合研究 郭庆旺 赵志耘 何乘才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
4、西部大开发中的广西财政政策 帅君平 学术论坛2001年第三期;
5、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与展望 何成学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4月;
6、崔巧还 运用财政贴息方式促进西部经济结构调整[J] 陕西经贸学院学报 2001(8)
7、何涛 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中的财政贴息手段研究[J] 嘉应大学学报 2002(10)
8、2000-2005年度广西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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