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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南宁市财政发展思路研究
庄 凯
一、“十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回顾
“十五”时期是我市财政发展取得重要成绩的时期。五年来,我市财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依法强化税收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全面超额完成了“十五”财政发展计划制定的各项目标,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十五”时期,是我市历史上投入最多、变化最大的时期。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勇拼搏,圆满实现了“十五”计划各项目标,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十五”期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1.4%,高于全区和全国平均增长速度。经济发展带动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十五”期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加强收入组织工作,财政收入保持既快又好的增长。2003年,全市财政收入突破60亿元,达到61.06亿元,提前两年超额实现“十五”计划财政收入目标;2005年,全市财政收入在全区率先突破100亿元,达100.22亿元,比2000年的36.46亿元增长1.76倍,年均递增22.41%。“十五”时期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收入333.74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183.51亿元,增长122.15%。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2000年的15.6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5.20亿元,年均增长23.68%。五年间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49.67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63.54亿元,增幅为73.77%。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15.69%降低到2005年的14.5%,降低了1.1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9.65%提高到2005年的13.89%,提高了4.2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收入质量的明显提高,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顺利完成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财政支出结构逐步优化,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十五”时期,我市财政支出从2000年的28.6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73.61亿元, 五年间年均递增20.79%。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支出266.99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162.01亿元,增幅达 1.54倍。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着力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有效地保证了重点公共支出的基本需要。坚持“确保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确保政权运转和干部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保证了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保证了中国—东盟博览会、城市建设管理“136”目标、为民办实事等全市重大项目支出。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积极财政政策,五年间到位国债资金共13.44亿元,支持了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项目建设。
——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全市投入科技三项费用、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累计13.7亿元,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中小企业发展,有力支持了我市经济结构和行业布局的调整,强化了 “城市经济脊梁”的作用。市本级财政安排2.03亿元资金,用于高新区、经开区等开发区的技术开发、科技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企业重组改制,“十五”期间,共完成68户国有企业的改制。
——加大支农支出。“十五”期间,全市财政支农支出16.06亿元(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其中2004年—2005年市本级财政安排并足额拨付农村基础设施“三大会战”建设资金3.5亿元,实施农村基础设施“三大会战”、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扶贫开发等项目建设,使我市的农业生产条件、农村交通状况和农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改善和提高。
——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力度。“十五”期间,全市社会保障支出15.61亿元(包括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实施“两个确保”,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特困家庭社会救助体系,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加大科技和教育投入。教育方面:“十五”时期,全市财政投入教育的经费支出达40.73亿元,年均增长17.96%,支持全市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两基”达标,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农村基础教育工程建设。科技方面:五年来全市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为3.8亿元,年均增长32.96%,促进科技事业发展。
(三)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十五”期间,在财政体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财政运行机制得到改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逐步提高。
——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县(区)财政管理体制。2001年,调整县(区)财政体制,适当增加县(区)财力,对财政困难的城区实施转移支付补助。2002年,实施了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并规范和完善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办法。2003年,按照公共财政目标调整城区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征管,分税分成”。同时,根据全市区划调整,及时完善对新划入县的财政体制。2004年,合理界定市与县区的事权和财权,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2005年,结合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和自治区实行新的财政体制,市本级再次下放县区部分企业,对主要税种实行分税分成;当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直接征收。与此同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市区税收属地管理工作,防止税源的无序流动和政府税收流失。
——实行部门预算改革。自2001年起,市本级开始推行部门预算编制,细化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调整基本支出综合预算定额标准,推行部门预算备选项目库滚动管理办法,完善部门预算初审制度,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2005年市本级上报市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达到72个,基层预算单位达到348个。
——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2002年4月,启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统一将市直各行政单位房屋、土地、及所有经营性资产全部移交威宁公司管理,对国有资产已移交威宁公司的市直机关中实行国家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工作人员统发补贴。截止2005年底,威宁公司累计接管国有房屋面积50万平方米,商铺14.6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74.56万平方米。
——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我市于2003年3月正式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简化支付程序,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范围,先后有292个单位分三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三年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累计支付资金13.94亿元,当年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结存率均在10%以上,有效减少了财政资金结存在各单位的情况,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增强了财政调控能力。
——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2003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市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的改革。经过不断完善技术支持方案,宣传改革政策,开展业务培训,并在总结两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04年7月1日在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推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目标,做到非税收入当日直达国库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下达的程序,加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核工作,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2005年,市本级实现了“采管分离”。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五年累计完成采购预算62.48亿元,实际采购金额48.97亿元,资金节约率21.62%。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2003年,对南宁市卫生系统的5个医疗机构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2004年,对邕宁、武鸣等7县开展预算收支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预算资金的“跟踪问效”管理。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迈入新阶段,其它税制改革稳步推进。我市于2003年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4年全部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2005年全市全面取消农业税,提前一年实现取消农业税的目标。2003—2005年共免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4.4亿元,农民人均减负93元。此外,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
——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2002年,我市开始实施城市建设管理“136”目标,同年成立市筹资办,加强对城市建设筹资工作的领导。创新筹资思路,大力推进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招拍挂制度,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加强与金融机构联系,积极发挥城区和项目业主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五年间累计筹集城市建设资金271亿元,用于建设快速环道、江南堤路园、会展中心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标志性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打好基础。
——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2005年,工程预决算审核所更名为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职能,充实审核人员队伍。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廉政教育,参与项目前期论证,深入工地现场核查,主动为建设项目服务等一系列措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共审结政府投资项目8,186项,审核资金168.46亿元,核减金额31.06亿元,核减率为18.44%。
——推进“金财工程”建设。组织财政应用系统开发实施,已完成工资统发系统、市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及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开发启用。做好全市财政系统办公自动化软件的研发与实施工作。
——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会计秩序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帮助企业完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我市会计人员的培训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采取有力措施,多方面、多渠道推动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会计执法检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等活动,促进我市会计秩序的进一步好转。配合自治区财政厅,理顺和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促进会计中介事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财政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包括预算、税收、国库管理、财务会计等在内的法规体系,完善预算决策制度,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运行机制和涵盖财政资金运动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严格财政内部监督,建立财政资金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在国债转贷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社会保障基金、公检法支出、科学、教育支出、救灾捐款、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和重点专项经费等专项财务检查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十五”时期,我市财政事业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的矛盾和问题:财源基础不稳固,财源结构单一,承受体制和政策变化的能力较低;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结构不尽合理,非税收入比重过大;财政支出范围和结构不尽合理,“越位”和“错位”现象依然存在;县乡政府债务负担过重,财政运行潜在较大风险;财政支出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十一五”期间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时期财政发展的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面对各种各样的机遇和挑战,财政工作必须抓住并且把握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树立明确的指导思想,确定明确的奋斗目标,努力促进财政稳定快速健康地发展,为我市在富民兴桂新跨越中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固的财力保障。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我市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要求,坚持 “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科学发展”的“三位一体”的理财思路,坚持开放创新,围绕建设以“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南宁”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积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协调各项事业的稳健发展;探索和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健全财政监督;加强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
(二)财政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主要有:一是经济将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十一五”时期,世界基本的政治格局和发展方向不会改变,国际形势总体稳定、局部动荡的基本态势也不会改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国民经济仍将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势头;我区经济开始进入了起飞加速发展的新阶段,这些为我市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同时,当前我市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八大机遇”,进一步凸显了我市的区位优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和新的契机,有利于我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经济指标,全市的GDP年均增长12%,力争到2010年,全市的GDP突破1000亿元;实现人均GDP比2000年翻1.5番。特别是“十一五”时期,我市坚持开放带动,走开放型经济发展道路,着力推进“九个”转变,将使我市经济的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的较快增长将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可靠的财源。二是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十一五”时期,国家将全面推进各项税收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税种体系,随着财税改革的不断深化,税收体制也不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更加规范,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增加税收收入。同时,税制改革也会产生短期减收效应,如增值税转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等改革都将带来一定的减收。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利于更好地挖掘收入潜力,堵塞收入漏洞,减少收入流失。综合权衡,在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基础上,“十一五”时期我市的财政收入将实现快速增长。
此外,“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五个统筹”,建设以“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南宁”,财政支出需求强劲,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很大。
“十一五” 时期全市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十一五” 时期,全市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5%,力争到2010年,全市财政收入达到201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
三、“十一五”时期南宁市财政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 时期,南宁市财政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改革攻坚和自主创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各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面临的主要任务是:
(一)统筹城乡发展,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强农村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农村的各项社会事业。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政策支持,明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的整体面貌。
(二)促进经济发展,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全面推进“百项工业项目大会战”,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增长质量,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
完善分配制度,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加大调节收入分配力度。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扩大内需。完善政府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加大教育投入,健全财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推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先进文化建设。
(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制度
改革公共收入制度,完善税制,规范非税收入的收缴制度;改革公共支出制度,严格财政支出范围;改革政府收支科目分类;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提高财政财务定量管理水平;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建立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县区财政体制,合理划分政府间的收入和支出责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政府采购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公共债务管理制度。
四、“十一五”时期财政发展基本思路
(一)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1.加强财政中长期规划。加强对财政经济发展的趋势性研究,提高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可预见性,增强财政工作的计划性。各级财政要加强对财政工作和财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年度预算要注意与三年滚动预算衔接。
2.支持经济发展,做大财政“蛋糕”。完善相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一是以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促进科技进步。要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支持建设开放式的技术研发平台,促进信息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要完善税收政策体系,支持建立健全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要加大政府采购对国内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支持力度。二是研究实施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财税政策,促进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研究取消或严格管理能源资源使用方面的各种优惠政策。要研究以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为重点,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完善矿业税费政策,做到矿业企业合理负担其成本等。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将环境产权纳入企业生产成本,将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研究支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政策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研究采取财税政策措施,更好地引导循环经济发展等。
支持做大做强优势工业产业,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支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支持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支持和培育138户“千亿工程”重点企业,推进“百项工业项目大会战”和“实力工程”,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工业,支持发展特色优势工业产业,支持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各县区工业发展。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资金做大做强工业。支持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循环经济发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支持城市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积极探索经营城市新体制、新机制,加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和维护使用的市场化进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支持加快中心城市和中心镇(重点镇)的发展建设。支持新区建设。
加快服务业发展。围绕把南宁打造成为中国绿城、购物中心、美食天堂和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这一目标,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力度,支持发展旅游业,加快发展商贸物流、对外贸易、金融、信息等服务业,大力支持要素市场和其他服务行业发展。
完善收入征管制度,加强收入征管,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3.建立和健全政府债务管理体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建立政府债务统计制度和监控管理制度,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府偿债准备金,实现财政稳健运行。建立健全透明规范的债务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二)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按照公共性、市场化和引导性原则,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凡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务,而市场又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财政就必须介入,做到不“缺位”;凡是市场能够办得了的,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财政则尽快退出,做到不“越位”;对介于两者之间的,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2.加大“三农”投入,支持建设新农村。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新型合作医疗、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村道路、水利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3.加大各项重点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依法保障教育、科技投入。健全财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财政资金进一步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倾斜,认真落实好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在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大力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扶持民办教育有序发展。支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重点支持人才小高地建设和人才工作载体建设,支持人才培养开发工程。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支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就业的有效机制。加强社保基金的征缴,积极探索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配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方案;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度加大公共医疗卫生的投入;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继续支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促进积极就业的有效机制。
4.支持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各城区、县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城市协调发展;支持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和各县之间一小时交通经济圈;支持调整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促进形成区域特色经济;支持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建设,促进扩大区域合作;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对接项目的建设。
5.按照公共性原则调整财政支出范围及重点。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要逐步减少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严格控制并努力节约一般性开支,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同时,加大对重点支出项目的财政保障力度,向农村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积极支持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等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创新,积极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优化整合专项资金。按照“对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要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争取中央更多的支持;对南宁市本级安排管理的专项资金,将性质相近的整合起来,对性质差别较大的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安排”的原则,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优化整合。
(三)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税制改革工作,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按照财政部税制改革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十一五”期间各项税制改革。一是积极探索和落实财政部“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管理权”政策。二是积极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三是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法合并的研究和准备工作,推进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制度改革。四是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五是配合财政部、自治区开展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等部分收费以及合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专项课题研究工作。六是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七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稳妥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加快乡镇职能转变,精简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制止发生乡村新债务、妥善解决旧债的机制和办法。
(四)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开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稳步推进基本支出预算改革和项目支出预算改革,完善定员定额管理体系和项目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级单位基础信息库;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程序,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监督,提高预算透明度。
2.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国库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改革范围扩大到县、城区各级预算单位,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县要实现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轨,对各项财政性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2007年底,力争在各县、城区全面推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各执收单位都要实施改革,完善资金收缴程序,将各项非税收入纳入改革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健全财政国库动态监控体系,全面推进财税库横向联网。
3.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依法建立和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健全政府采购规则、程序和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综合性监督管理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发挥政府采购对我市经济发展的调控促进作用。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市、县(区)联动采购,实行资源共享。
4.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建立财政对国有资本经营的预算管理方式,衔接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将国有资本经营成果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范围。
5.深化非税收入改革。把政府非税收入摆在与税收收入同等重要的位置,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自治区制定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情况,制定规范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行为。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提高非税收入系统运行效率。
6.推进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积极稳妥实行代建制管理。完善筹资工作机制。完善吸引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基础项目机制。完善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加大土地招拍挂力度。充分运用资本市场中各种现代的融资方式,实现融资手段多元化、现代化和市场化。通过实行特许权经营和开放投资领域等措施,进一步挖掘经营城市的潜力。加强对投融资资金的管理,提高投融资资金的使用效益。
7.全面推进“金财”工程建设。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成一个服务于财政核心业务、管理职能,能适应公共财政需求,利于监督的高效率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建立纵横向三级网络系统,包括本级局域网、纵向连接各级财政部门的广域网和横向连接同级各预算单位、国库、银行、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城域网,强化现有网络布局和网络资源的优化调整,提高网络使用效率;建立以认证中心、数据加密为核心的统一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金财工程”应用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五)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
1.合理划分政府间支出责任和收入,理顺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要根据支出受益范围等原则,进一步研究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研究调整和规范市与县区的收入划分。
2.完善县区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对县区财政体制,建立健全激励型财政机制。拟订新的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财政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县(区)财政的自给水平。支持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改革,推进“乡财乡用县监管”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
(六)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
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为中心,以确保财政资金“合规、安全、有效”为目标,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现代财政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将会计监管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法规制度。一是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监督制度。二是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三是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加强和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四是建立和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五是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对外检查归口管理制度。六是加强和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七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制定财政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情况,制定规范我市财政监督检查、财政违法行为惩处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 开展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做好财政普法规划制定工作,建立健全财政干部学法制度。配合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做好相关财政法规的修订和立法工作。 (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秩序
以“培育德才兼备的会计人才队伍、构建规范有序的会计秩序、发展充满活力的会计服务行业”为主线,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健全、落实会计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会计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机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机制、会计信息执法检查机制等会计管理体系,打造一支在质量上和数量上基本能够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会计人才队伍,进一步发挥会计服务经济的职能,推动我市会计事业健康、快速、规范的发展。配合国家修订《会计法》、自治区制定会计管理条例的情况,制定规范我市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八)加强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充满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到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宏观大局进行规划,转变培训观念,健全培训机制,突出培训重点,创新培训方式,扎实推进大规模财政干部培训工作。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在财政部门营造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氛围。在加强班子建设、思想建设、学风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为建立强大、稳固、均衡的南宁财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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