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庐江县、湖北省咸安区农村综合改革的考察报告

 



市财政局考察组

(2007年5月11日)

我国农村在全面取消农业税后,进入了一个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自治区于去年12月召开了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2007年3月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2007〕11号),要求各地要把农村综合改革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或用更长一些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综合改革任务。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牵头,提出贯彻自治区会议和文件的意见,制定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做好召开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在全国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实践中,安徽省庐江县、湖北省咸安区两个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模式,分别被所在省作为“典型”在全省推广,得到了国家农村综改办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咸安区的改革还被有关专家和学者称为“咸安风暴”和“政改地震”,国内外先后有上百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为了学习和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拓宽改革思路,做好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4月下旬,市财政局罗海山副局长带队到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学习考察。考察学习期间,考察组与各市农村综改办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参观了咸安区汀泗桥镇农村服务体系改革建设现场。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地的基本情况
庐江县辖17个镇、194个村和37个社区,总面积2348平方公里,人口120万人。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55.3亿元,比上年增长12.2%;财政收入3.16亿元,增长30%。咸安区的前身是县级咸宁市,1999年咸宁地区撤地建市时更名为咸安区。辖1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138个村,总面积1502平方公里,总人口5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万人,耕地面积41万亩。200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8亿元,比上年增长22.82%;财政收入3.02亿元,增长23.77%;农民人均纯收入3283元,增长7.64%。
二、两地的主要做法
从考察的情况来看,考察组所到的两个地方,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各自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农村综合改革路子。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两地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从有利于更好地为农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出发,对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

  1. 改革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是合乡并村,拓展乡村发展空间。庐江县、咸安区都采取“先合乡(镇),后并村”的做法。庐江县将28个乡镇调减为17个镇,撤销11个乡;将398个村(含社区)调减为231个村(含社区)。咸安区将22个乡镇合并为13个乡镇,减幅为41%;将267个村合并为138个村,村干部由原来957人减到614人,减幅为35.2%。乡村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和财力的聚集,既降低了乡村管理成本(如咸安区合并乡村后每年节约农村管理成本1000多万元),又拓展了乡村发展空间,促进乡村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二是交叉任职,精简乡镇领导班子职数。庐江县按镇人口数确定领导班子职数,即人口在6万人以上的镇领导职数控制为9名,6万人以下的镇领导职数控制为7名,党政正职实行一人兼,同时设副书记2名,分别兼任镇人大主席和纪委书记;设党委委员4—6名,其中2—3人兼任副镇长,1人兼任武装部长。改革后全县镇级领导班子成员由原来409名减少为153名,减幅为62%。咸安区在2002年的乡镇换届过程中,实行了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控制在9名以内,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3名副书记分别兼任常务副乡镇长、人大主席团主席、纪委书记,其他党委委员分别兼任副乡镇长、武装部长等职务。不再设立政协机构,其工作由一名党委成员兼管。改革后,全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由原来267名减少为116名,减幅为56.6%。
三是精简机构,整合乡镇内设机构。庐江县、咸安区都将各乡镇的内设机构统一归并为“三办”: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牌子)。明确 “三办”的职能,并上墙公布。通过改革,咸安区乡镇机关内设机构由189个减少到39个,精简79.4%。乡镇机关内设机构撤并后,职责更加明确,职能得到有效统一,指挥更加得力,决策的效率得到了提高,乡镇党政班子中搞“内耗”、闹不团结的现象少了,乡镇干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大大提高。
四是精简编制,严格编制管理。安徽省将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财政供给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权一律上收到省编委。庐江县改革后镇机关行政编制控制数为705名,减少285名,减幅为28.8%。咸安区确定一、二、三类乡镇的编制分别不超过39名、37名和32名。按这个要求,在辞退临时工等非在编人员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竞编竞岗。改革后,实际定编到位465人,分流399人,精简了 46.2%。定编人员由编办建立编制卡、区财政局根据编制卡建立工资卡,工资直达个人账户,实现了“一人一编一卡”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在网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重新调整乡镇政府职能后,农村干部从向农民征收税费的大量工作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三农”服务、为投资者服务上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将自己该履行的职能履行好,将自己该办的公益性事业办好。在工作方式上实现了由抓大农业向抓大市场转变,由行政领导向服务指导转变,由为民作主向为民服务、民众自主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指导转变,不仅节减了行政成本,而且提高了行政效率。
2.改革乡镇事业管理体制,重组农村社会事务管理。从考察情况来看,两地的做法各有千秋。
(1)事业单位分类合并,实行全员聘任、竞争上岗。庐江县按照“执法职能上收部门、管理职能归位政府、公益性职能整合完善、经营性职能推向市场”的改革思路,对乡镇事业单位进行职能、体制的调整和理顺。其做法可概括为:一是执法职能上收。将原乡镇事业单位受委托承担的国土资源、林业、农机等行政执法职能以及人、财、物上划县直有关主管部门。按镇设立国土所,跨乡镇按区域综合设置林业站和农机站。二是政府职能归位。将原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政府,由镇政府(“三办”)承担。三是公益性职能整合。重新组建新的精干、高效的事业单位。保留垂直管理的财政所,撤消农税所;保留计划生育服务所;撤消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站,将原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的农技、畜牧、水产重组按镇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四是经营性职能退出。将经营服务全面放开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方式运作。将原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承担的经营性职能推向市场;将原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转制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法人实体(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改革后,全县乡镇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卫生院)由140个减少为84个,减幅为40%。此外,在镇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制、全员聘用制、末位待岗淘汰制和绩效工资制,个人档案交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实现镇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职工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活化了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激发了职工干事的热情和激情。
(2)事业单位整体转制,建立社会养老保险。这是咸安区的做法。一是撤销“七站八所”,置换职工身份。除农村中小学、卫生院外,原乡镇其他直属事业单位(乡镇农技站、水利站、农机站、城建站、房管所、文化站、广播站、经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等9类站所112个单位)全部撤销,“收章、摘牌”,人员整体分流,单位退出事业序列,职工退出事业编制,供养与财政脱钩。为彻底解除撤销后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与政府的关系,2004年9月,咸安区积极引导和鼓励已撤销站所的职工自愿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改革后,咸安区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原站所行政执法职能收归区直主管部门,行政管理和公益性服务职能分别向乡镇“三办”转移。经营性职能面向市场放开。二是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为了增强乡镇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解除他们对改革的后顾之忧,咸安区在2004年9月建立了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缴从1995年1月至2004年6月的养老保险费,补建个人账户。参保后,乡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全部转到社保机构发放。其他人员按规定续保,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享受乡镇事业单位退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规范延伸派出机构设置。严格按规定设置延伸派驻机构,税务所、工商所等垂直部门,按上级要求统一设置;乡镇法庭、司法所按区域设置,公安派出所、林业站、国土所按乡镇设置;严格编制管理,重新核定乡镇延伸派驻机构编制,全区延伸机构共定编160人,比改革前的483人减少323人;理顺管理关系,延伸派驻乡镇机构的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按有关规定需征得当地党委同意,其经费按“谁设立、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不增加所在乡镇政府和群众的负担。
(二)围绕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改革政府公益服务体制
这是我们此次考察的重点,也是两地改革的亮点。新机制的核心内容包括四方面:
1.分类指导,科学设置“以钱养事”项目。庐江县按照“政府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改革思路,将乡镇涉农公益性事业单位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完全由政府承担(组建新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服务,如农技农机、林业推广服务等;第二类为主要由政府承担委托(购买)的公益性服务,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针对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对第一类服务全面推行“两个打破(打破一卡式工资发放、打破工资结构构成),两个贴近(贴近所从事的事业、贴近农民群众的需要),三个规范(在同一行业内部规范岗位职责、规范指标设立、规范工资结构构成)”的管理手段,建立职工薪酬与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直接挂钩的绩效评价体系。对第二类服务,庐江县以“四定一统一(定防区、定任务、定目标、定报酬和统一收费标准)”为主要内容,推行“项目招标、市场运作,群众签单、政府买单,钱随事走、按绩取酬”的“以钱养事”新机制。咸安区按照“政府承担、财政保障、竞争择优、购买服务、合同管理、考核兑现”的原则,建立农村公益性服务新机制。该区将为村镇居民生产、生活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部分,列入“以钱养事”项目,由政府组织实施,财政保障经费。目前,该区农村公益性服务设立了农业(种植业)技术服务、畜牧技术服务、农机公益服务、水产技术服务、水利公益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文体广播服务、乡镇社区服务、护林防火服务、农村财务服务,村镇建设服务和乡村道路养护等项目。并规定了每一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工作目标。
2.公开采购,签订“以钱养事”合同。对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咸安区以乡镇为单位集中进行,先将招标采购项目的内容向社会公开,组织愿意承担公益性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统一举行各个服务项目的合同签订仪式。如果参加农村公益性服务竞标的单位或个人多于规定的数额时,就由乡镇政府采取竞争的办法,来确定从事公益性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为扩大招标竞争力,在服务合同招标时,该区打破了区内区外、区直与乡镇及乡镇间的界限,支持和引导有资格的服务人员跨乡镇竞争服务岗位。咸安区还采取加大培训力度、严格资格认定等办法确保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质量资格认定是指由区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采取业务考试和业绩考核的办法,认定服务人员资格,发给区内通用的《农村公益性服务资格证》,凭资格证书参加农村公益性服务竞标的做法。
3.严格考评,兑现“以钱养事”报酬。庐江县在年终或(政府购买或委托服务)公益性服务项目完成之后,按照“253”架构,加权计算得分,按百分比兑现劳动报酬。为加强对农村公益性服务的有效监管,咸安区建立了一套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兑现办法:一是加强日常的跟踪管理和监督。该区建立了“一志三卡”管理和五大服务监督体系。“一志三卡”就是公益服务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记录工作情况的服务日志,服务人员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将服务内容、时间等逐项登记后,由服务对象签字的服务登记卡;由乡镇机关公益服务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时,将抽查情况登记记录的检查监督卡,并由被抽查的服务对象、村组干部和检查人员签字;乡镇办在对合同进行季度、半年和年终考核后,将考核结果登记在考核结算卡上,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后,作为拨付服务经费的依据。二是建立两个层次的考核评估体系。一个层次是由区政府对乡镇政府履行农村公益性服务目标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第二个层次是以乡镇政府为主,会同区直业务主管部门,依合同约定的考核方法,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评时,不仅要查看各项服务的日志、登记表,还要实地察看效果,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进行农民满意度测评或问卷调查。平时按季节或环节进行检查,年终进行百分制的全面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服务费,真正做到“农民签单、政府买单”。
4.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庐江县在全县17个镇全面建立了“以镇为主、以村为辅、县职能部门参与”的县、镇、村三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镇镇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村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明确规定所有村干部为代理员,突出行政服务、经济管理、农业投入、社会保障四大重点,统一规范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基本流程,建立首问负责制、直接办理制、承诺代理制、“阳光”办理制等四项工作制度,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咸安区也开展了组建“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试点。
“以钱养事”的新机制建立后,“三农”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一是提高了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收入。“以钱养事”新机制,彻底破除了“铁饭碗”意识和“官本位”观念,干部职工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大大增强。群众总结改革后的服务有六大变化:即服务人员专业技术由原来的无用处,变成了现在的不够用;服务模式由原来围着领导转,变成了现在的围着农民转;工作方式由原来的走马观花,变成现在的定点跟踪;工作安排由“要我做”,变成了现在的“我要做”;农业技术由原来的“上门要”,变成了现在的“送上门”;农民有事要请服务人员由原来的“找不到”变成现在的“擂到田”。二是提高了服务质量,农民得到实惠。从事公益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约定,专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受随时抽调搞中心工作的干扰,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三)围绕提高基层保障能力,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我们考察的两地所属的安徽省、湖北省都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中,庐江县、咸安区为确保乡镇政府正常运转,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
1.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庐江县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坚持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以乡镇为独立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由县级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同时调整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咸安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对乡镇财政所制定收支基数,超收全留,超支不补,一年一定,同时对收支进行严格管理,实行 “五统”,即预算统编、账户统设、收入统管、支出统拨、财务统算。
2.推行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压缩乡镇行政管理成本。2004年起,咸安区推行了乡镇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改革的内容为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三个职务消费项目,改革的办法是在前三年平均水平下降30%的基础上,实行总量包干,落实到人。通信费按月随工资发放,超支自付,节约归己。交通费和招待费核定到人后包干使用,超支自付,结余滚存,并给予一定奖励。

3.实行财政政务公开,建立镇务村务监督机制。咸安区在2005年9月建立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将财政和编制部门的职责、办事程序、财政和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财政和编制管理制度、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制度、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等政务信息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政策、使用情况在网上公开,让群众依法享有对乡镇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既激发了群众参与的意识,加快农村民主管理进程,又强化了对乡镇干部的行政行为的社会监督。

三、几点体会和启示
通过学习考察,对照两地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和启示:
(一)思想统一,领导有力
农村综合改革,既是对农村工作体制和机制的一场深刻变革,又是涉及上层建筑的一次重大变革,势必触及各个方面的利益、触及许多传统体制的调整。因此,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首先要做到思想高度统一,步调一致。庐江县在2005年3月就针对乡镇工作的现状,就改革乡镇体制、推进乡镇转型展开了调研,深刻认识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道绕不过的坎”,而且早改早好、早改早主动。由于觉悟得早、主动改革意识强,思想认识及时到位、高度统一,形成了上下一个调、全县一盘棋,方方面面都维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我市在推行农村综合改革前期,更要加大农村综合改革的报导、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全市上下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消除等、靠思想和畏难情绪,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群策群力,自觉参与和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还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改革领导小组和精干高效的工作专班,做到组织有力,稳步推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推进改革的关键。如咸安区成立了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为全区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管组织和农村工作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区委办主任、区委组织部部长和人大、政协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直财政、人事、劳动、农业等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做到大员上阵。并配备了一个精干高效的工作专班,每年都安排一定的经费,改革办主任由一名副县级的政府党组成员担任。从2003年开始改革至今,虽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换了三任,但始终做到专班不散,力度不减,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科学决策,重点突出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坚持科学决策,做到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1.充分调研,谨慎决策。如咸安区在每一个改革措施出台前,都将改革的方案、方法、步骤和启动时间交给全体领导成员充分讨论,倾听各种不同意见,反复磋商,求得认识上的统一,形成改革的良好氛围。我市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要在吃透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借鉴先进地方的经验,制定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和方案,出台相关改革措施。选择若干代表性强、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的县(区)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上林县县委、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主动向市综改办书面报告要求作为市综改试点单位,我办基本同意,拟报请市政府研究确定。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两地都一个时期突出一个重点,集中力量各个击破,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我市今年在县(区)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更应注重突出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这个“牛鼻子”,演好 “重头戏”,打牢基石。一是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要从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出发,积极推进乡镇职能转变,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为乡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二是调整乡村布局。调整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下指标,做到适度、适当、慎重、稳妥。三是深化乡镇党政机构改革。将乡镇行政机构合并为若干综合性的内设机构,按镇人口数严格控制乡镇领导职数,并实行乡镇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四是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推行政事分开,实行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大力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原乡镇事业站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乡镇政府承担,原乡镇事业站所受委托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上划县直有关主管部门,县直有关主管部门可分片、区设置办事处或采取委托代理办法。综合设置精干高效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经营性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乡镇不再保留和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五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核定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控制数,实行总量控制。根据职能定编定岗定员,建立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全盘公开编制政务,严守“两条底线”(乡镇机构编制5年内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六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竞争(竞聘)上岗和“凡进必考”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七是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人员分流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既要积极更要稳妥。核实、弄准分流人员原来的身份,分类解决。同时落实好分流人员的基本保障,统一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建立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此外,我市农村综合改革还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创新年”活动等当前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开拓创新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做到与时俱进。这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两地的改革之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效,主要得益于结合自身实际,不拘一格,大胆创新。比如,庐江县在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中,从该县即期财力的实际出发,没有采取买断工龄走人、全员进入保险的“一步到位”做法,而是在保证事业单位投入不减的情况下,采取“收、归、整、放”四个到位,规范机构设置,进行机制创新。我市乡镇事业体制改革后,对公益性事业的财政支出方式可以按照绩效预算和市场机制的要求,实行市场运作、以事定费、购买服务、农民签单、政府买单、量化管理的“以钱养事”新机制。一是政府主导,分类管理。区分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分类引导,统筹管理,政府负责承担对公益性服务的投入。二是设立项目,确定标准。科学设立服务项目,确定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三是市场导向,平等竞争。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向社会招标,实行服务主体多元化、多样化。四是坚持“三公”,规范操作。在人员聘用、项目招标时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五是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建立考评机制,尊重群众意见,奖惩绩效挂钩。六是加大培训,资格认证。积极做好专业技术培训职称评审工作。从事农村公益性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四)程序规范,阳光操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严格规范程序,做到政策统一、阳光操作,才能 “不翻烧饼,少走弯路”。一是严格执行统一的政策。两地不开口子,不变通,避免因政策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攀比和不安定。二是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庐江县建立政情民意互动制度,搭建形式多样的沟通平台,宣传政策,公布政情,沟通情况,畅通民意,接受群众监督。咸安区从方案的制定、基础资料的认可,到竞争上岗的操作、分流人员的确定、清产核资的结果和债权债务的核定,都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一环节都张榜公布,做到“政策、方案、过程、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两地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出台政策有法律的依据,执行政策符合法定程序,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如咸安区在站所人员置换身份时,坚持做到“六个一”,即一张表(自愿置换身份申请表)、一张榜(自愿置换身份各种数据公示榜)、一份合同(自愿置换身份合同)、一个存折(经济补偿金由财政直达个人的银行账户)、一本手册(基本养老保险手册)、一个证(再就业优惠证)。四是严格遵守改革纪律。在改革中,两地的县乡两级都严格遵守改革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阻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进程,两地也严禁县直主管部门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干预乡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严禁借改革之机,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
(五)以人为本,有情操作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有情操作,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从我们学习考察情况看,两地都把改革与稳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三位一体”、齐头并进,既敢于“大刀阔斧”、又力求“无震荡操作”、“阔步前进”。如庐江县对分流人员,采取了余缺调剂、提前退休、停薪离岗、到企业任职等办法进行安置;鼓励自愿辞去公职自谋职业,对其发给一定的补偿金,并参照企业化管理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咸安区在改革中十分注意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做到每一项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前召开一次通气会,每一项重大改革方案推出时召开一次动员会,给每个改革对象发一封公开信,与改革对象见一次面、谈一次心,组织一次创业事迹宣讲活动,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比如:对乡镇领导班子改革中落选的原班子成员保留原级别和工资待遇不变;对在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落岗分流人员,在积极帮助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基础上,按规定发放生活费。在农村综合改革中,全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共分流1700人,通过农村“养事”项目聘用一批(320人)、帮助创业扶持一批(121人)、鼓励外出谋职走一批(493人)、充实基层安置一批(56人)、内退一批(237人),适当安置了1227人,占72.2%。

(撰稿:庄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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